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批
用户对象
市级预算单位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8月31日)
申请条件
市级预算单位
办理流程
1、 “一上”:部门汇总、审核所属单位预算,形成本部门“一上”预算建议数,报送市财政局;
2、 “一下”:市财政局在审核部门“一上”预算基础上,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
3、 “二上”:部门根据“一下”控制数,编制本部门“二上”正式预算,报送市财政局;
4、 “二下”:市财政局批复各一级预算单位预算
办理期限
市财政局自市人代会批准市级预算草案之日起20日内批复各预算主管部门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社保处、经建处、农业处、企业处
办理地点
上海市肈嘉浜路800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 9:00-11:30 13:30-17:30
联系电话
TEL:021-54679568
决定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
流程图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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