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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相关工作的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7日

  自2017年1月本市暂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以后,不断有会计人员向我局咨询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否取消及相关证书申请和调转等问题。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目前,财政部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的修订工作,我局也将密切关注并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和政策变化情况。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清理的相关问题,财政部网站已于3月3日刊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清理情况说明》,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广大会计人员关心的相关问题。市民可通过登陆财政部网站(http://kjs.mof.gov.cn)了解具体内容。

  目前,本市按照财政部要求已暂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但在财政部尚未明确相关政策之前,本市各区财政部门仍将按现行政策规定,继续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调转等相关事宜,并按照财政部要求继续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市民如需咨询具体政策规定,可登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的“政民互动——在线答疑”栏目进行提问。

  附: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政民互动——在线答疑”

  https://www.czj.sh.gov.cn/shcz/hdjl/hd010_hdjl_znpt1.jsp?doctitle=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