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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应当注意什么?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3日
本市会计人员首次参加继续教育之前,应先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即:上海财政网首页“专题——会计之窗——个人办事事项——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中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7个工作日后方可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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