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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本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共抽取5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由市、区财政部门分工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自2023年12月启动,计划于2024年6月完成,共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等五个阶段。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区财政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安排,加强与本市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