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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邀请专家和行业代表共同审议修订新一轮 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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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下午,市财政局举办2024年政府开放活动,特别邀请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晓洋,上海农商银行科技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农商银行张江支行行长季蓉,上海研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技术能手宋俊作为专家和行业代表,共同审议修订新一轮《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事项。

  创业担保工作是由财政部门牵头的、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一项财政政策。近年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融资担保中心等部门多措并举,加快实施以创业担保为重点的创业保障政策,支持广大创业者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实现创业梦想。为满足广大创业者的融资需求,2023年市财政将创业担保资金本金规模从2亿元扩大至5亿元,调整后贷款规模最高可达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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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位代表分别从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银行、创业者等角度对本次《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发表了意见,也交流了在创业初期因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而使企业摆脱困境,逐步壮大的历程。代表认为《实施办法》对于助力本市科创中心建设,帮助本市创业者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挥了实效。代表建议财政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尽快出台并落实《实施办法》,让更多先导产业、重点产业早中期创业企业和首贷企业受益。

  会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杰感谢代表的参与和建言,表示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借鉴,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落实国家就业创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部门协同、政策联动,持续为企业“雪中送炭”。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精神,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融资担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多种政策工具,加大对先导产业、重点产业等领域创业企业支持力度。

  二是优化创业担保服务体系建设,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把缓解“融资难”放在首位,满足优秀创业企业不断增长的融资需求。明确各方责任,健全与银行、初创园区、院校创业指导站等合作机制,进一步挖掘青年群体优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特别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国家明确的重点就业群体,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能。

  三是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和推送力度。依托院校创业指导站,试点建立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群创业项目推荐机制。对于创始人列入各类政府人才计划、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努力在中小微企业获得创业担保的便利度、获得感和满意度上推出更有力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