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组织完成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近期,市财政局、市机管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的盘活利用,强调单位应按照“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原则,不断强化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理念,通过调剂使用、共享共用等多种形式盘活利用公物仓资产,切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新修订的公物仓管理办法对资产的入仓、在仓和退仓等管理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公物仓资产的调剂使用和共享共用的方式和管理程序,要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新增资产配置环节优先选用公物仓资产,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