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制发《上海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牢固树立成本效益理念,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市财政局印发了《上海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充分运用成本绩效管理,全面设置成本指标,强化成本管控的源头作用,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闭环,推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
一是明确成本指标设置要求。《指引》统筹考量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和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要求,结合2023年以来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明确了一级指标“成本指标”设置要求。原则上,每一项目均应设置成本指标,并进一步规范了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指标和生态环境成本指标的设置,强化执行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深化成本绩效分析结果应用,使绩效目标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与预算金额相匹配;绩效指标值的设定可参考公共服务绩效标准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形成的成本定额标准、支出标准建议等标准。成本绩效分析方法作为重要手段和工具,全面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分类分层细化设置路径。将经济成本指标划分为总成本指标、单位成本指标和分项成本指标。针对单位成本指标的设定,根据是否存在明确的支出标准,提出了三种不同的设定路径。首先,对于已有明确成本定额和支出标准的,应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其次,对于已经进行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的应依据成本分析得出的公共服务绩效标准、成本定额标准和支出标准来确定成本指标。2025年市级财政明确要求市区各部门将成本绩效分析成果作为预算安排依据。对研究提出成本标准的152个市级项目,根据分析成果编制相关项目的成本指标。最后,对于尚未明确成本定额和支出标准,且未进行成本绩效分析的,应采用“预期效益-预期产出-预期成本”的分析方法来设定成本指标。此外,若因实际情况限制,单位成本无法拆分核算的,可设立分项成本作为替代方案,力争全面、科学反映项目支出成本,强化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指引》同时要求,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成本指标和生态成本指标,应尽可能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在予以等量货币化反映的基础上,转列为经济成本指标。
三是列示案例明晰设置方法。对于不同类别的成本指标设置,分别以“高标准农田”“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强制检定”“公共文化场馆的常设陈列展览项目”“大型工程基建项目”“产业补贴项目”等6个案例为例,充分运用现有文件,拆分成本绩效分析试点项目成果,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明确与绩效指标编制的衔接,清晰示范成本指标和标杆值的设置方法。
同时,《指引》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思路及原则、绩效指标类型和设置要求、绩效指标的编制方法等内容作了指引性规定,为市级部门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提供重要参考。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部门和单位抓好《指引》的贯彻执行,选取其中30个部门187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复核,重点复核成本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绩效自评管理,推动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