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财政局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持续强化财经纪律约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奉贤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推动财会监督“长牙”“带电”,持续强化财经纪律约束。
一是完善制度设计,落实组织强保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奉贤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2024年奉贤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财会监督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内容。成立财会监督工作小组,深化财政监督主责,统筹推进全年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狠抓重点领域,严督实查强震慑。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确定预决算管理、支出执行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专项监督管理4个方面10项重点领域工作内容,涵盖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部门决算管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企业扶持资金监督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加强与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等7个部门协同联动,以项目化方式推进监督管理,确保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末有成效。
三是优化监督模式,凝聚共治强效应。加强绩效管理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汇聚合力,积极搭建二者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线索移交新机制,推动财政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综合运用自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推动日常管理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实现监督和管理有机统一。用好数据“富矿”,深度挖掘一体化系统数据,推进系统功能优化、数据衔接等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实时动态的网络监控预警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率。建立财政、纪委、审计联动机制,实现计划共商、监督成果共享、整改落实共推,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