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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文章来源:黄浦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5日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黄浦区财政局对本区域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

一是监督对象以抽查和自愿参加相结合。本次评价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按照“标准统一、四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原则,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已登记的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抽取确定,黄浦区共有6家代理机构纳入监督评价范围,未被列入此次监督评价对象的代理机构,可按自愿原则零星申请评价。

二是明确监督评价内容。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每家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主要针对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价。

三是规范监督评价工作方式。区财政部门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审查书面资料、编制评价底稿、现场监督考察等方式,对代理机构的采购工作进行评价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