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财政局积极落实《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工作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为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转换,有效发挥新《制度》在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作用,静安区财政局充分认识此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注重前期调研准备、注重契合区情实际、注重执行跟踪反馈。
一是提前做好准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时间节点及推进要求等;梳理新《制度》调整变化情况,以区财政局为试点进行账目调整,分析解决调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区属单位的实际情况整理制作科目转换调整表。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召开全区行政单位培训会议,以实际操作中单位可能碰到的调整变化为重点,对70多家行政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实务操作培训,并督促预算单位抓紧研究新旧《制度》衔接方式。
三是加强跟踪指导。开展跟踪随访,及时了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确保行政单位能在3月底前按照新《制度》要求重新编制本年度账目。同时,要做好各类问题和咨询的记录梳理,制作相应的实务操作手册,下发至各行政单位。
目前,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已基本完成新旧科目结转调整、基建并账调整等会计科目余额调整以及新账编制工作。由于新《制度》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该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的管理,一方面开展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基础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加大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另一方面督促各单位配强财务人员,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素质和水平,以更好地适应财政改革和会计改革各项要求,推动该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