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财政局深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理工作
为切实规范全区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2013年起,静安区财政局对部分政府财力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理,以便及时掌握和规范资金运行情况,控制建设项目预算。
2013年,该区财政局共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47个项目实施了财务监理,主要包括单位办公楼及专用房的改扩建及装修、教育系统全修、直管公房全项目大修、道路修缮、公共绿地养护等,涉及财政资金7.18亿元。由于建设项目周期较长,不可控因素较多,目前,全部完成的有11个项目,完成工程建设处于结算审价阶段的有11个项目,正在施工过程或竣工验收中的有12个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的有13个项目。已完成及正在审价的22个项目实际使用资金基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累计节约资金1407.75万元。
为提高财务监理质量和效果,下阶段该区财政局将强化四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在日常管理中,不断引导预算单位增强预算意识及节约意识,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按照规定要求编制项目概、预算,切实增强预算的刚性及严肃性。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督促预算单位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提升预算精确度,对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及时做好书面报批审核工作,避免出现项目漏项、建设标准超出实际需要、事后追加预算等现象。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提供送审材料,配合财务监理机构及时进行结算审价,按规定时间出具审价报告。四是加强对财务监理公司的管理。继续健全季度财务监理工作例会制度,通过网络平台建立财务监理群,加强日常沟通和信息反馈;制订《区政府财力建设项目财务监理工作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对财务监理中介机构的考核标准及要求,对未达标的机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切实提高财务监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