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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印发日期:2024-03-20   |  文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10-2024-103
内容描述:上海市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包括: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含“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2个子项);2.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并批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事项13件(其中“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12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1件)、“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11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注会行业日常管理机制。与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日常管理“月报表”机制,全年共跟踪54家“无证经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改落实,其中44家已申请执业许可或整改完毕;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新增合伙人(股东)日常核查“月报表”机制,对发现的新增合伙人执业情况存在问题的情形,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在2023年度持续深入开展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本市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根据财政部和本市相关工作部署,通过专项检查与年度常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2023年度重点对涉嫌超胜任能力执业和受到举报的会计师事务开展检查,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1家会计师事务所、1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协同,进一步提升监管层次和成效。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浦东“一业一证”改革。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浦东新区建立施行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做好对上沟通协调、市区业务协同等各项工作。自2021年至2023年底,浦东新区已累计颁发了4张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综合许可证。

  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在全市复制推广;试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的浦东新区(含临港新片区)、奉贤区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审批改备案管理。同时,积极推进财政部“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与本市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的对接,目前,本市已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电子执业许可证书全覆盖。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办理、批后监管等行为的廉政风险防控,我局不断优化行政许可审批内控流程,严格落实双人双岗、交叉复核,强化“受理、审核、决定”程序规范,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年度备案、专项整治等工作,持续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监管效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