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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印发日期:2024-01-26   |  文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900010-2024-009
内容描述:2023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上海市财政局”网站(www.czj.sh.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22061分机)。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公开助监督、公开强监管,聚焦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树立公开透明的良好政府形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财政局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发布信息155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8件,编制主动公开目录442条。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绩效评价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财政数据信息,国库管理、资产管理、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等政策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数据等信息,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总体情况,及时更新机构概况、处室设置等信息。按要求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相关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上升13.9%。从申请形式看,信函申请4件,占4.4%;当面申请15件,占16.7%;网上申请71件,占78.9%。从申请内容看,涉及财政政策的申请15件,占16.7%;涉及财政数据的申请56件,占62.2%;涉及政府采购、会计信息等的申请19件,占21.1%。处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6件(有4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21件,占24.4%;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5件,占29.1%;其他处理40件,占46.5%。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经审查后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复议后行政诉讼1件,一审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继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栏目增加有效性标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继续做好公文备案工作,非密公文全量备案,网站主动公开公文全量覆盖,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和关注热点,设置特色主题分类,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便于企业市民查询、获取。网站政策发布页面设置“政策留言板”,方便公众进行线上咨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对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政策设置“办”字图标,实现“阅后即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中国财政》、《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宣传报道上海政府采购、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成果。参与市政府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就财政方面政策举措答记者问,推动政策执行到位。

  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特点,在“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和“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财政政策。配合政府债券柜台业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出台,及时做好宣传;结合网友关注关切,开设会计考试、会计防骗等相关专栏。全年,“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93条,浏览量近2.91亿人次,“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重要财税政策、财政业务公告信息544条,阅读量近79万次,与用户实时互动近1.2万人次。

  (五)制度保障和监督方面

  做好年度工作部署和工作推进。制定《2023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表》,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安排。跟踪督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及时跟进各项公开任务的推进情况。

  开展本市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做好部门公开自查,专项检查组和第三方评估考核。做好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对检查组和第三方评估中提出的新要求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反馈,督促限期整改。

  做好区级财政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下发标准化目录并将信息公开检查要求纳入考核指标。注重市区联动,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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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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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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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均已完成,但仍存在政策发布的集成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效。根据财政领域特点,开展政策梳理汇集,完善政策标签分类,探索政策集成式发布,进一步优化政策发布和执行效果。政策解读要在“应解读尽解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解读内容的通俗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公众“读得懂、用得上”为标准,让公众更好地知晓政策、理解政策,更高质量推动和服务政策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多措并举,财政信息公开有新进展

  制定《2023年度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要求、公开时限和公开主体。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配合做好政府债务、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设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资产管理信息。

  (二)双管齐下,政策发布推送有新举措

  积极配合政策集成式发布牵头部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和“中小微企业财会服务”等政策梳理归集工作,形成我局集成式发布政策目录。依托“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开展《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试运行工作方案》精准推送,实现政策宣传辅导“未问先达”。联合融资担保中心在张江园区等地开展融资担保政策宣介工作,推进政策红利直达直享。

  (三)多点发力,政策宣介解读有新突破

  把社会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通过不同侧重点解读政策,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邀请行业专家通过“网上课堂”、“专家坐堂”讲解政策解疑释惑,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通过网站“常见问题”、“来信选登”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公众能“看得懂、能明白、信得过”,增进理解认同。邀请园区创业人现场主题分享创业经验,面对面开展政策辅导。

  (四)多策并用,政民互动公众参与有新局面

  邀请行业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业界专家列席局务会议,共同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实现财政部门与公众间的良性互动,促进财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采取线上网络征集和线下座谈会征询相结合的方式,听取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意见和建议,吸纳来自不同角度的观点和信息,帮助完善决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政府开放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线下财政政策进银行进园区、主题论坛,线上直播互动、网上课堂等形式,宣传本市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和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