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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印发的《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财预〔2016〕2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2月9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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