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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7-27   |  文号:沪财会〔2022〕33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900000-2022-179
内容描述: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和《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财会〔2022〕3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启动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本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对象选拔等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一)正式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至2022年8月30日。

(二)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2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人员资料寄往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考试时间为2022年9月18日(周日)上午8:30-12: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本通知可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www.czj.sh.gov.cn)查询并下载有关表格。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041、17116分机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800号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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