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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1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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