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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部分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承保机构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4-12-31   |  文号:沪财农〔2024〕101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10000-2025-275
内容描述:关于明确部分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承保机构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委,相关市属企业、保险机构:

  根据《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沪财发〔2024〕11号)有关要求,本市自2025年起新增油菜种植、禽类养殖两项险种。按照“公平公开、规范有序、同类相关、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本市2025-202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为基础,现对两项险种的承保机构明确如下:

  一、承保机构

  1. 油菜种植险由各区(市属企业)承保水稻种植险的保险机构承做。

  2. 禽类养殖险由各区(市属企业)承保种禽养殖险的保险机构承做。

  闵行、宝山等未开办种禽养殖险的涉农区,禽类养殖险由共保体承做。

  二、服务期限

  两项险种的承保服务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请各区(市属企业)与承保机构加强对接,及时做好两项险种的落地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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