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七):财政预算报告解读---减税降费专题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5日
按照中央有关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2017年,本市积极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减税方面,主要推进3项政策措施:一是深化推进营改增试点。2017年,本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试点政策,动态跟踪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边试点、边总结,不断研究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全力保障本市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到位。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本市四大行业(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以及前期纳入营改增试点的“3+7”(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鉴证咨询等行业)行业均收获了减税红利,实现了所有行业整体税负只减不增的税制改革目标。二是简并增值税税率。2017年4月,国家出台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从7月1日起取消13%增值税税率,将原17%、13%、11%和6%四档税率调整为三档。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17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将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从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到75%等减税措施。
降费方面,本市持续巩固近年来常态化清费工作成果,深化清理,继续挖潜,进一步出台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文件要求,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2项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16项中央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结合本市实际,统筹对接国家有关降费政策措施方向,重点清理本市设立的地方涉企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内河货物港务费等5项收费项目。三是将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费比例由1.6%下调至1.5%。此外,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本市进一步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制度性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由10%降至9.5%,阶段性将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至0.5%。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密切跟踪国家层面减税降费措施研究和政策出台情况,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惠企政策,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认真做好政策实施效应的评估分析,同时加强企业税费负担问题的专项研究,以更明显的减负成效回应社会期待,为稳定经济增长和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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