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有哪些?

发文日期:2016年02月19日| 文号:| 发文机关: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类事业单位以及参照行政类管理的事业单位。

  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履职服务,可以根据职能需要,按照《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实施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