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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用户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

办理依据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发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XX〕XX号)的要求。

申请条件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取得博士学位。

4.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5.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高级资格并具备前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办理流程

网上报名

办理期限

不定期

收费依据

上海市物价局批准同意

收费标准

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每报考一科40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不收费。

受理机构

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或指定机构

办理地点

网上报名

办理时间

不定期

联系电话

1.黄浦区:黄浦区财政局(斜土路222号底楼大厅)联系电话:63736693

2.普陀区:(1)上海希宫(西宫)会计培训中心(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东楼102室)联系电话:56941266、56054093;(2)普陀区业余大学(曹杨路805号)联系电话:62549854

3.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科技进修学院(南丹东路58号底楼,近天钥桥路)联系电话:64384100、54242972

4.静安区: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秣陵路38号,邮编:200070,电话:63805390-5212)

5.长宁区: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茅台路476-1号)联系电话:52065656

6.虹口区:虹口区财政局财会管理中心(飞虹路380号203室)联系电话:25658814

7.杨浦区: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黄兴路605号,近控江路)联系电话:65023147

8.闵行区:闵行区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沪闵路6358号2号楼106室)联系电话:33234860

9.宝山区:宝山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地址:友谊路17号1号楼底楼,邮编:201999,电话:66785175)

10.嘉定区: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嘉定区仓场路3333号108室)联系电话:69985328

11.金山区:金山区财政局对外服务窗口(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101室)联系电话:37907537

12.松江区:松江区财政会计学会(松江区秀水新路21号)联系电话:57822906

13.青浦区:青浦区财经进修学校(五厍浜路201号)联系电话:59734849

14.浦东新区:(1)浦东新区东辉进修学校(浦东新区锦绣路2081号,近东建路口)联系电话:68545823-0;(2)浦东惠南镇通济路229弄25号 联系电话:68545823-0

15.奉贤区: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南楼201室)联系电话:33611045

16.崇明区:崇明区财政局会计科(崇明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联系电话:69613740、69613741

决定机构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流程图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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