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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7号)要求,本市已完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的相关规定,现将已完成2023年度基本信息报备且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365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予以公告。
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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