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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印发日期:2019-06-03   |  文号:公告〔2019〕4号  |  发文机关: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9-174
内容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上海市红十字会
  2.上海市崇明区红十字会
  3.上海市宝山区红十字会
  4.上海市长宁区红十字会
  5.上海市奉贤区红十字会
  6.上海市黄浦区红十字会
  7.上海市静安区红十字会
  8.上海市嘉定区红十字会
  9.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会
  10.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11.上海市普陀区红十字会
  12.上海市青浦区红十字会
  13.上海市松江区红十字会
  14.上海市徐汇区红十字会
  15.上海市杨浦区红十字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