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答:《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沪财发(2019)4号)第五条规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注册地的区财政局(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提交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应包括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
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财政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综合监管平台”,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