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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如期完成长江流域禁捕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7日

为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资金监管工作,按财政部要求,6月底起市财政监督局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及时与市财政局业务处室主动对接,了解本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财政补助政策制定落实和资金投入使用整体情况。二是抓紧布置自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涉及禁捕退捕任务的浦东新区和崇明区开展自查。三是与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加强沟通,合理分工,指导、督促相关区做好自查及迎查准备工作。四是根据浦东新区和崇明区的自查情况,结合市局相关处室和其他相关委办局意见,汇总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按时上报至财政部。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认真落实长江流域禁捕相关要求,积极出台配套政策,细化补助赔偿标准,做好安置资金保障,各项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