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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国家部委发布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实施细则,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上海市财政局会同本市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该项税收支持政策,梳理相关创投企业名单,开展政策宣传服务,鼓励长期投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创投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税制环境,支持浦东新区加快创新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