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配合修订《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支撑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配合市知识产权局对《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和《上海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资助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并更名为《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的主要原则是:一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阶段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资助的要求,大幅减少一般资助;二是资金投向重点用于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三是统筹兼顾市区两级政策衔接互补,避免简单重复资助。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全文共四章26条,包括:总则(1—6条)、扶持内容与标准(7—15条)、组织管理与监督(16—24条)、附则(25—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