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近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市财政局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政法治建设实践,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推进法治上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持续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以下五个方面的18项具体任务分工: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财政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具体包括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和组织法治建设知识竞赛等。二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包括推进营商环境6.0改革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三是加强财政制度建设,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具体包括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具体包括推进使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五是夯实法制基础工作,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具体包括落实负责人出庭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试点等。围绕贯彻上级工作要求,聚焦财政领域法治建设重点,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过程考核督促,加大协同推进力度,确保《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