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动态评估管理要求和本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上海市财政局会同上海市海洋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保持总体框架结构、主要条款内容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海域使用金征缴操作流程、管理责任主体、征收分类方式、责令限期缴纳等内容作了相应调整完善。
日前,修订后的《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已经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印发实施,将继续作为本市相关职能部门有序开展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主要基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金征收与管理,有效维护国家海域所有者权益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海域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提供助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