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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基础,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为规范并加强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本市标准化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包括总则、支持范围与方式、项目申报及评审、资金监督与管理和附则。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技术组织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标准化活动项目”四个方面的标准化推进项目,并明确了相应的支持标准。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标准化建设的政策和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大项目,创新支持方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