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完成本市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本市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专项整治工作。
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查了55家采购代理机构、284个政府采购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处理处罚。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的要求,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各参与主体的监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