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配合相关部门出台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及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本市中长期供水安全保障方案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本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充分调动用水单位开展节水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市财政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在前期充分调研测算、征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报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对企业(单位)实施的节水减排项目分为节水技术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三大类,按标准予以扶持。
《扶持办法》将进一步完善本市长效节水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多方参与节水减排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各单位通过建设节水设施、改造用水设施设备,不断挖掘节水潜力,提高用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