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市级集中采购机构依法规范开展采购活动,提高集中采购质量与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财政局于近日启动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采用集中采购机构自查和考核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范围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执行情况、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建设情况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等。目前,市政府采购中心已按照考核要求完成自查工作。4月上旬,市财政局将会同市机管局、市审计局组成考核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并邀请部分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开展无记名测评。根据考核测评情况,市财政局将作出考核结果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告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