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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进一步做好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工作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工作,市财政局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对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进行了完善修订,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本市家庭医生签约区级特色服务项目遴选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调整了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按照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要求,增加签约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签约感受,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签约服务费对家庭医生的激励效果,持续引导居民就医下沉。

  此外,支持各区在落实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做实健康管理、推行分级诊疗”原则,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家庭医生签约特色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深度进行积极创新和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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