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监督局完成2025年度首批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近日,市财政监督局顺利完成2025年首批20项(包括8项政策、10项项目和2项部门整体评价)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总额259.52亿元。本次评价工作在加强成本管控、促进预算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优化政策内容等方面发现各类问题共68项,共形成针对性整改建议共84条。截至目前,市财政监督局已配合市局绩效处向预算主管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并配合市局办公室完成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为做好今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监督局在总结以往年度评价经验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凝聚各方合力。贯穿“以我为主”工作理念,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评价工作情况、监督局各所全程参与评价工作的工作机制。坚持“协同发力”工作机制,协同支出处室、绩效处、第三方机构等各方统筹推进工作任务,邀请12位市人大代表、10位政协委员及市人大相关工作人员共计47人次参加评议会,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制定监督局第三方机构遴选办法,同步完善匹配办法,规范、择优选取第三方机构。优化评价工作流程,在报告评议会前书面征求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处室意见,报告评议会后将评价报告会签相关支出处室并报各分管局领导审定,确保评价结果客观性、结果运用可操作性。三是运用成本分析方法,强化政策评价。推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提质增效,将成本效益分析作为绩效评价的基础环节,促进预算与绩效有机衔接。提升政策评价工作效能,加强政策立项必要性、资金安排模式、政策效益的研究分析,为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市财政监督局将深入推进后续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处室评价工作、分析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配合相关处室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分析结果在预算管理中的运用,推动绩效评价和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