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延续实施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阶段性降费政策
为落实市政府为企业减负相关文件要求,此前,本市出台实施阶段性降低国产药品注册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政策,将国产药品注册费的收费标准(20790元/品种)下降50%、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收费标准(首次注册65730元/品种、变更注册27510元/品种、延续注册27300元/品种)下降65%。
政策实施以来,执行情况平稳有序、效果符合预期。为稳定企业减负预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国产药品注册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将该项惠企政策延续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此项政策的延续实施将有效减轻本市医药行业缴费负担,优化相关领域营商环境,助力医药重点企业在沪开展研发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