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财政局完成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为加强对嘉定区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规范发展,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年下半年,区财政局对市财政局随机确定的6家社会代理机构开展了政府采购监督与评价工作。
今年的政府采购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并首次采用被检查单位自愿参加、其他单位申请参加的模式开展评价工作。通过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步骤,重点检查30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等内容。随机确定的6家代理机构有5家自愿参与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等多个指标项目,通过评价分数检验代理机构专业化及综合性等方面的水平。
从结果来看,6家社会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中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良好、采购程序基本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也存在评审现场管理还有待加强、评标办法设置不够合理、对投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归档资料不够齐全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分别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此外,为提高监督检查结果的透明度,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监督检查结果公告,“晒”成绩、“曝”问题,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推动社会代理机构规范代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