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财政局严把政府采购“三道关”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为助力中小企业顺利渡过疫情难关,尽快回归平稳健康的发展轨道,嘉定区财政局近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和分析财政部与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强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责任人”意识,以预算编制源头与采购执行环节为“着力点”,通过严把“三道关”压实本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具体措施。
一是把好“预算编制源头”第一关,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相关政策明确,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各级采购人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对预留采购份额部门予以单独列示,其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货物和服务的比例不变。为促进政策落实落地,区财政局在年度预算编制审核中,强化指导和审核,确保各预算单位精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是把好“资格条件设置与审核”第二关,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财政部及本市各项政策强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严禁以企业注册资本、从业人员、利润、经营年限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应当简化资格条件形式审查,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函进行资格审查。区财政局及时将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转发至各预算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规范合理地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门槛,区财政局将适时对相关采购项目开展核查。
三是把好“价格评审优惠”第三关,提高小微企业价格分。财政部近日通过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区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作要求,向本区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发出通知,明确指出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将价格扣除比例由原先的6%—10%提高至10%—20%。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报价相同的小微企业可以比较大中型企业得到更高的价格分,使小微企业更好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获得较大的优势。在下阶段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中,区财政局将把这内容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确保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真正惠及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