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财政局发布区本级《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近日,松江区财政局根据《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沪财采〔2016〕25号),《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松江区执行标准)》及《松江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此次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的制定为实现松江区政府采购改革落实创造了良好条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加强了政府采购监管,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效益和质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