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加大投入支持老龄事业发展
长宁区以维护、服务好老年人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持老龄事业经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年均增幅16.75%。
一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投入,用于长宁路250号等养老机构建设。对新建养老机构床位、社会办养老机构予以补贴。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加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运营及补贴投入。
二是深化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等补贴政策,安排经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推广社区老年人互助睦邻点、助力提高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补贴等。
三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年人各项精神生活投入,支持老年人教育学习和娱乐活动。发挥社区老年活动室等场所作用,安排经费用于街镇老年活动室装修等,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活动环境。
四是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向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医疗保障,定期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组织60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等。
五是加强老年合法权益保障。落实市老龄综合津贴政策,用于向年满65周岁的户籍老人发放老年人综合津贴。为全区户籍老人购置“银发无忧”保险,多渠道保障提升老年人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