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持续助力“失独老人”服务工作
自上世纪70年代末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失独老人”的数量和年龄都在不断增加。近年来,长宁区从经济补助、养老服务、精神慰藉等几个方面着手,着力加强对失独老人的扶助。
一是给与经济生活补助。2016-2020年该区安排专项经费对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进行补助和慰问,累计投入资金1.26亿元。
二是完善多元养老服务。在居家养老方面,各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失独老人委派助老人员,为其提供上门保洁、做饭、洗衣、理发等生活服务,2016-2020年间,累计投入264.27万元。在社区养老方面,失独老人可以通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等养老设施获得社区托养、康复护理、短期托管等服务。在机构养老方面,该区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52家,床位6581张,基本满足失独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
三是落实长护保政策。2018年,该区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018-2020年,区财政投入资金501.87万元用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开展,让达到照护等级的失独老人享受到更为便捷、专业、固定的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和住院医疗照护。
四是提供心理精神慰藉。该区自2015年起,探索为本区失独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其改善精神状况,重建精神家园,多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