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宁区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长宁区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财会监督工作纳入全区重点督查事项,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财会监督高质量发展。
一是制度先行,抓早抓实开新局。
在市局的指导下,长宁区研究形成《长宁区财会监督实施方案》。同时加强财会监督组织保障,在区级层面建立财会监督工作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第一时间召集长宁区财会监督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长宁区财会监督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及时印发下达各预算单位及企业(集团),确保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贯彻落实,立足长宁创特色。
在全面贯彻落实市局监督工作要点的基础上,长宁区财会监督要点体现长宁特色:一是构建“大监督”格局。征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主要部门2024年财会监督计划,将国资委对区属企业(集团)监督、区属企业(集团)对下属二级、三级企业内审监督、区投促办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督、区教育局和区卫健委对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和财务报告审计等纳入2024年长宁区财会监督要点;二是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深化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纳入专项监督。同时,紧紧围绕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实日常,突出重点,形成闭环,持续加强专项监督与常态化监督工作相结合;三是形成财会监督重点工作目标清单。明确长宁区2024年监督重点工作计划三大类25项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检查实施部门、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对象以及实施时间,进一步细化落实财会监督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三是高效协同,凝聚共识齐合力。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结合各自业务领域和责任分工,分域监督,同频共振,通力协同,充分发挥监督互补优势。同时,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进一步将财会监督宣传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对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以及区属企业(集团)对下属子公司的监管;充分调动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逐步建立健全统筹协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实现更高效的贯通协同。
四是成果运用,提质增效重应用。
通过目标制定、统筹推进、跟踪管理、成果运用等措施实现财会监督全过程、闭环式管理,并将财会监督结果与预算管理、财政管理相结合,提升长宁区财会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