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我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包括: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含“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2个子项);2.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5年度,共受理并批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事项26件(其中,“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17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9件)、“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16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行业法律法规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制定完善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完善注会行业日常管理机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日常管理“月报表”机制,全年跟踪“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许可申请有关事项的政策宣传和辅导,并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对超过法定期限未申请办理许可单位做好后续督促整改工作,确保“有照无证”户动态清零;完善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日常核查机制,加强对新增合伙人(股东)专职执业审核管理。
二是持续开展常态化治理。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2025年度持续深入开展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注销“挂名注师”10人;将6家会计师事务所(18名注册会计师)纳入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常态化治理。
四、改革创新情况
积极落实浦东“一业一证”改革。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浦东新区建立施行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做好对上沟通协调、市区业务协同等各项工作。自2021年起至2025年底,浦东新区已累计颁发了6张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综合许可证,其中,2025年度未新增颁发。
五、监督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办理、批后监管等行为的廉政风险防控,不断优化行政许可审批内控流程,严格落实双人双岗、交叉复核,强化“受理、审核、决定”程序规范,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年度备案、常态化治理等工作,持续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监管效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