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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市级财政对郊区教育经费统筹力度的建议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30日
建议:
  一、案由
  1、各区教育生均经费支出不均衡
  每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计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上海市各区教育经费执行统计情况的通告,对各区教育经费执行统计情况进行监测,各区教育生均经费支出不均衡。以2016年各类教育生均公用支出经费数据为例,据了解,较低的郊区只占全市平均的40-60%左右,仅占全市最高区的20%左右,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较低的区和较高的区相差较大,各区县教育投入的差距也反映了各区县的财力现实状况。
  2、部分郊区财力较为薄弱
  近年来,市财政每年都通过市级转移支付补贴郊区教育投入,每年均有增量资金,通过综合考虑郊区生均经费支出水平,全市平均水平差异,区教育投入努力程度和学生人数规模等因素安排用于郊区发展基础教育,以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效益比较显著。
  3、市级转移支付虽然逐年增长,但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较低的区增幅仅为4%
  二、案据
  1、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6〕6号)的指导意见。
  2、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建议
  1、加快落实坚持城乡建设重心和公共资源配置向郊区倾斜
  对部分财力较为薄弱的郊区,建议加强市级财政教育经费的统筹,尤其是生均公用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对财力薄弱区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的力度。
  2、继续加大市级财政对高中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
  重点支持高中特色多样化建设和优质学科建设。统筹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和内涵建设经费,支持教育教学改革。
  3、建议到2020年,基础教育生均经费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尤其是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实现市郊城乡一体化,基本消除教育投入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答复
  “关于加大市级财政对郊区教育经费统筹力度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等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加强本市基础教育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市对区义务教育经费支持力度,加快落实城乡建设重心和公共资源配置向郊区倾斜。
  一、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各学段生均拨款(或公用经费)标准。本市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各学段公办学校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定额,保障学校基本运行的均衡化。同时,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积极会同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在研究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教师配置等全市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拨款定额标准,明确各区落实保障办学基本标准的主体责任。
  二、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近年来,本市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不断完善市对区教育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一是综合考虑各区学生人数(含农民工子女)、生均支出水平、区级努力程度等客观因素,按照统一的公式计算分配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市对区教育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郊区倾斜。2013-2018年,市对区教育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累计安排811.3亿元,其中,投向郊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占八成以上。三是按照教育综合改革任务表、路线图,对承担改革任务的区实施专项转移支付,每年资金约7.5亿元。
  三、指导区合理安排财政教育经费。一是印发了《关于合理安排教育经费推动区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教育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内涵发展、学生建设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指导区科学合理地安排财政教育经费。二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本市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沪府发〔2016〕35号),进一步统筹上海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三是根据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会同市教委拟订《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指导和激励区积极落实本市“十三五”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重点工作和任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本市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
  此外,您提到继续加大市级财政对高中教育专项经费投入的建议,目前,本市为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办学,启动了《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特色高中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高中多样化建设和优质学科建设,市级财政通过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和内涵发展,一批郊区高中学校已经进入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市级项目学校行列。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教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各学段生均拨款标准,研究制定本市幼儿园和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支出标准,进一步加大本市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同时根据各区财力保障的差异情况,通过市对区财政教育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调节,实现本市基础教育生均经费城乡一体化。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