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一、建议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全年共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92件,办理总量继续居全市承办部门前列。其中: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69件,市政协提案123件;主合办26件,会办266件。总体看来,建言献策涉及面广,内容翔实。主办件重点聚焦政府采购、税费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等方面工作;会办件则主要涉及科技创新,教育、医疗、城建、交通等领域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我局所有主办件和会办件均已按期办结答复,按期办结率达到100%。主办件办理结果是:解决采纳、计划解决的共计22件,占主办件的85%;留作参考的仅4件,占主办件的15%。所有主办件均按要求对答复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属性分类,有7件建议提案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已全部集中在“上海财政”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各相关代表委员对我局的办理工作予以肯定,对我局办理态度、办理结果无不满意的反馈。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落实办理责任。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形成了局主要领导统一部署、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承办处室牵头办理、办公室督办协调的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办理工作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处室认真对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努力办好、办实、办出成效;并通过亲自参加市人大代表建议现场集中办理活动,带队赴市人大、市政协汇报交流财政工作情况等,听取代表委员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办理中,各相关局领导不仅对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意见逐件审阅把关,还经常身体力行、亲自指导,或批示、或召开座谈会,以多种形式亲自协调办理难度大、综合性强的办理件,督促各承办处室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健全办理机制,注重办理质量。一是强化规范办理。根据每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工作要求,办公室及时明确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各项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把任务层层分解到位、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办理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办公室认真做好工作台账,全过程跟踪监控所有承办件的办理动态,定期通报各承办处室办理进度;并及时发现纠正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办处室把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办理与业务工作同谋划、齐促进,最大程度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进财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
(三)主动沟通协商,拓宽交流渠道。我局不但实行与代表委员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交流的全过程沟通机制,还将办理走访与大调研相结合,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基层、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主动调研聚焦那些代表委员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认真倾听代表委员的宝贵意见。今年10月下旬,市财政局举办2020年政府开放日暨会议公开的政府公开活动(局务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市人大代表、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党组书记高伟明以及相关政府采购专家,共同审议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局主要领导曹吉珍要求主办处室认真研究吸纳代表专家们的意见建议,对文件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并表示今后的财政政策制订要更多的采用这种开门问策的形式,邀请相关代表专家前来,推动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四)破解热点难点,促进政策落地。今年我局在疫情期间陆续收到《关于免除广告企业202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建议》(第1054号代表建议)、《关于扩大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补贴对象至广告经营单位的建议》(第0969号提案)等广告行业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减负建议。市财政局相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落实文化事业建设费减负工作。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聚焦纾解企业经营困难、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在贯彻落实“沪28条”关于生活服务业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补贴政策的同时,继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公告》,及时印发了《关于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0〕19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缴费人本年度已缴纳费用可抵减以后月份费额或予以退还。由此,本市广告业企业的2020年度文化事业建设费将在征收环节获得全额免除,得到了代表委员、相关企业等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五)全面梳理跟踪,增强办理实效。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对本届以来主办(合办)的所有建议提案逐条进行了认真梳理与跟踪。办公室牵头将相关梳理跟踪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处室,各承办部门具体落实。经梳理跟踪,我局对于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建议提案,核实其落实情况,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已将具体情况书面告知代表委员;对于当初承诺解决或采纳的建议提案,取得重要进展的,也已将相关进展情况告知代表委员。同时,对首次答复时公开属性为“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复文全部进行了复核。
建议提案是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实施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也反映了人们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心愿和呼声。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的成绩和不足,学习借鉴其他兄弟承办单位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办理工作机制,提升办理水平,增强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