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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0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1日

  央视:这一次国家出台企业社保缴纳的减免政策力度较大,在基金减收这么大的情况下,本市财政部门会采取哪些措施增强基金的可持续性?

  金为民:目前本市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总体良好,2019年基金总收入4931.6亿元,支出4435.9亿元,当期结余495.7亿元,累计滚存结余5456.4亿元。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和本市前期已出台的社保减负措施,预计共为本市企业减负近900亿元。从短期看,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中长期看,通过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收入形势也会随着企业效益改善而逐步好转,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对基金的影响总体上是可控的,社保基金运行是安全的。

  为了贯彻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前期,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做了充分研究,制定了相关预案。一是目前本市社保基金有一定的结余量,截至2019年底,企业养老基金累计结余约2276.3亿元,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约2825.5亿元,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免措施,支持企业发展。阶段性减免措施实施后,我们将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并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为增强基金的可持续性,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从2019年28%提高到2020年30%,用于补充社保基金。三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细化减免社保缴费等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和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二是做好分析研判,跟踪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形势变化,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现行政策措施。三是做好资金保障,支持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政策措施。

  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完成企业划型工作Q上海电视台:本市的社保缴费年度从今年起调整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较往年推迟三个月,企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这次的政策和企业划型相关联,如何确定各类企业的划型?

  费予清:受疫情影响,自2020年起,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也将一并顺延。今年计划3月中下旬启动2019年度参保单位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将通过“上海人社”APP、“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上海社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市社保中心也将同步向所有参保企业寄发书面通知,告知相关办理流程和有关事宜。

  届时,参保企业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助经办系统”完成企业上年度平均工资和职工上年度工资性收入的申报。市社保中心将根据企业申报的信息,核定职工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关于第二个问题,正如您所说,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单位缴费政策,与企业划型直接关联,企业普遍比较关注。在企业划型工作中,我们将确保客观、公平、公正,请参保企业放心。本市将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将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完成企业划型工作,不增加企业的事务性负担。在这里也提醒参保企业,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对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划型结论进行核对。如果企业有异议的,可以向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我们将通过多部门会审确认,必要时,可能还会请企业配合提供划型需要的相关材料。

  界面·财联社:现在职工医保费减半征收受到关注,会不会影响大家的医保待遇?

  张超:本市职工医保制度运行多年,总体基金收支情况良好,即使推出了上述减征措施,经过我们认真测算评估,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会受到影响。从参保人员角度来看,我们统筹兼顾了企业扶助政策和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要求。支持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同时,也要服务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保障,确保所有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不降低。

  从医保基金角度来看,我们统筹兼顾了疫情防控阶段性要求和医疗保障可持续发展。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帮助企业克服阶段性困难,又要确保医保基金对于基本医疗服务的持续稳定投入。阶段性减征降费不会影响本市医保基金健康稳定运行的基本态势。

  从企业角度来看,既按照国家规定的减征最长时限,于2-6月执行减半征收,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于7-12月继续实施职工医保阶段性降费政策。同时,本市医保、财政、社保密切协同,优化经办流程,医保、养老、失业、工伤相关政策举措将一并操作落实,尽可能方便企业办理。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Q新闻晨报: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如何提供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兼顾日常就诊需求?

  郑锦:大家都知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既是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同时又是公共卫生防控的网底,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任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社区医务人员始终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深入小区,坚守道口,做好重点地区来沪人员排查、健康观察、健康检测、发热筛查零报告等工作。

  同时,积极做好日常医疗服务。自1月31日起,全市24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诊,提供门诊、住院、预防接种等常规健康服务,确保基本医疗健康服务不间断。

  老年人健康一直是社区健康服务关注的重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本市6000余个家庭医生团队加强对签约居民的服务,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超过400万老年人签约了家庭医生。在做好慢病长处方、延伸处方等用药措施基础上,家庭医生还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信息化平台提供线上健康咨询、用药指导、个人防护健康宣教等服务。对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老年人,做好线上心理指导,消除其恐慌心理。在线下社区排查后,引导其至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减少老年人就医转诊的盲目性,避免交叉感染。

  在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的情况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关注辖区内签约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的为老服务,定期开展上门巡诊,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老人,家庭医生提供随访管理和代配药服务,切实保障养老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对居家的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群,本市依托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建立家庭病床超过5万张。疫情防控期间,家庭医生团队继续深入社区,走入家庭,确保家庭病床服务。后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将不断完善服务,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提供健康保障。

  上观新闻:国家政策明确2月份已征收社保费的地区,要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请问本市是否存在2月份社保费退还问题?

  费予清:本市社保费征缴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单位2月份应缴纳的社保费将在3月份进行申报缴纳,因此不存在退还2月份社保费的问题。本市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刚刚出台,企业划型工作将有序开展,社保信息系统也将抓紧调整完善。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市社保中心已采取措施,在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前,暂缓企业社保费的申报缴纳工作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后,再办理企业非减免部分的申报缴纳,最大程度方便企业。我们也再次提醒各参保单位知晓,留心关注后续公告、通知,待本市企业社保费申报缴纳工作恢复后,我们会及时发布通知,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及时申报并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