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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3日

2009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csj.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22054分机,电子邮箱:zfxxgk@czj.shanghai.gov.cn)。
一、概  述
本局自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构、人员、设施、制度等方面均已建立了良好的保障体系。2009年市财税机构分设后,本局配备专门的机构、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提供公共查阅服务。截至200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以及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本局于办公室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指定2名全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编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统计、报送等事项。此外,政府信息公办公室还在政府信息咨询服务、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二)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本局围绕“透明、便民、规范”的基本要求,针对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维护、公开申请答复以及监督考核等事项,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对象范围、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强化具体工作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本局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有关责任、期限、标准和考核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工作流程中。
(三)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以财政性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财政透明度
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以及彩票公益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良种补贴等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资金、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等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2、启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权力运行长效机制为目标,与本市金财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内部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相结合,开展清权确权工作,逐项编制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更新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含了本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指南》在上述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均及时进行了调整。本局及时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信息内容变更情况,做好目录更新工作。
2.统计、报送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运行状况,包括公开目录编制、公开申请处理、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咨询服务提供、复议诉讼应诉等各方面情况,均以月度统计、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文内容,采用电子和纸质文档形式向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报送,以方便公众集中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43.8%。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占1.4%;政策法规类信息205条,占70.2%;业务类信息80条,占27.4%;其他类信息3条,占1.0%。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的要求,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以及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均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主要包括:
(1)本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管理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
(2)财政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等财政管理制度,财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对外发布的其他法定事项和行政措施等;
(3)许可类审批事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以及其他财政业务办理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等信息;
(4)财政预、决算报告,有关新增中央投资资金申请、家电下乡等保增长方面的财政政策,有关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惠民生方面的财政政策,有关农资综合补贴、水稻种植补贴等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分配情况,有关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等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
(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招标信息、中标(成交)结果,投诉处理决定等信息;
(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等信息;
(7)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办法等信息;
(8)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上海财税”网站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并在醒目位置提供了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公开申请的受理向导和快速进入通道。此外,在细节上对网站的结构、布局、内容等要素进行逐步优化,在功能上实现了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公众参与“三位一体”。
咨询服务是本局对外公开信息、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的重要途径。本局通过咨询热线、网上在线咨询、电话留言、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为公众准确理解和获取有关信息提供方便。
此外,本局还在专门的公共查阅点向公众提供查阅服务;定期向市档案局、市图书馆提供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通过“上海档案信息网”以及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图书馆的查阅窗口获取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4件,其中当面申请23件,传真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网上申请22件,信函申请5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50%是涉及财政预算信息,约27%是涉及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的信息,其余是涉及财政业务办理情况、机构职能等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09年实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6件(其中2件为上年度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已经答复的97件,其余9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至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9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3件,占总数的23.7%,“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3.1%。
其他情况71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件,占总数的1.0%;“信息不存在”16件,占总数的16.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0件,占总数的20.6%;“申请内容不明确”4件,占总数的4.1%;“不予公开”26件,占总数的26.8%;“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占总数的4.1%。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尚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09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2件,主要事由均为复议申请人对我局做出的不予公开的答复不满意。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的案件有3件,仍在审查过程中的有2件。
本局2009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0.33万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9.38万人次,当面咨询接待28人次,网上咨询9391人次。
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约14.84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新增目录指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首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历来是本局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任务。2010年,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信息透明度,做好政策解读辅导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优化网站结构,强化网上办事和互动,发挥政府网站在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增强咨询热线、办事和查阅窗口建设,增强信息主动推送服务。
三是进一步做好公开基础工作。梳理财政业务事项,整合财政信息资源;充实配套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基础研究和业务培训,加强对系统内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09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市局机关。
(二)附表、附图
附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9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43.8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9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7


    附表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10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3

2.传真申请数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3

4.网上申请数

22

5.信函申请数

55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7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3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1

4.“信息不存在

16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2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4

7.“重复申请

0

8.不予公开总数

26

其中:(1国家秘密

25

2商业秘密

0

3个人隐私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1

5危及安全和稳定

  件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9.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数

0


    附表3: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0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9931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8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9381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48373


    附表4: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2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3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5: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