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印发日期:2020-01-21 | 文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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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900010-2020-023
内容描述:2019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财政局”网站(www.czj.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22061分机,电子邮箱:zfxxgk@cz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根据《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主体,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工作机构、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办公室制定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安排,办公室、法规处、人教处以及相关业务处室密切配合,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上海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动行政决策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上海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发布程序和工作规程,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
2、重点公开内容。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统一部署,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本市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开财政工作报告。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和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和公开工作,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目录公开,新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目录的公开工作。
3、基础保障工作。一是加强“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建设,按照政务“五公开”标准及时增减栏目设置、更新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网站智能化查询搜索功能,建立公众网上留言咨询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在线互动交流,提高网站的可见性、搜索性和便捷性。二是拓展发布渠道,通过“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向公众宣传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涉财民生信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依托新闻媒体平台,接受媒体专访,参与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最新财政惠民政策。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工作,申请办理环节规范、准确、合理;同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接待,方便公众上门咨询、查阅和申请受理工作。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财政业务、重点领域信息、重大决策、会议开放、规划计划、信用信息、建议提案、权责清单等各类细目。本年度,我局编制主动公开目录443条(累计编制目录534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占4.5%),业务类信息389条(占87.8%),其他信息34条(占7.7%),及时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对外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全年访问量达3762万人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重点领域工作公开。市财政局围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逐步加大公开力度,本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本市实现了项目预算公开扩大到全部市级部门,实现公开全覆盖;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报告公开的数量增加至498个;全市各级部门、单位深化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新增公开《资产负债情况表》;全面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首次披露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继续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对全市财政信息公开实施目录化管理。
2、专项领域工作公开。一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工作,根据《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上海市财政局在网站设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专栏,发布“上海市财政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集中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和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二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的公开,依托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同时做好项目信息的报送归集工作。
3、规范性文件公开。2019年,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工作的通知》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在决策前召开了多个座谈会,邀请专家、代理记账机构代表进行研究讨论,广泛征集他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
4、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实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公开了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进具体行政行为结果信息公开,公开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发布国家和本市设立、调整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文件,动态调整、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上海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并在网站上同步更新。
5、政务信息公开。一是落实决策公开,发布《上海市财政局2019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预公开;继续推进会议开放,将重要议题决策结果向社会发布。二是推进执行公开,公开了2019年财政工作报告,开设了预算报告解读专栏,公开各类财政预算情况及说明,并对报告进行了系列解读和名词解释;编制《上海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确定公开标准,规范公开要求。三是探索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绩效评价报告评审、“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中小企业财税知识专题系列讲座推广报名等活动。
6、本部门信息公开。公开了本部门及下属5家预算单位的2019年度预算信息、2018年度决算信息,并按照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本部门和下属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资产负债情况等信息;公开我局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目标、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和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7、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我局共承办代表建议、提案313件,办理总数同比增加10%,按期办结率达到100%。公开《2019年市财政局办理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概况》和《2019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了8件聚焦税费改革、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意见。
(二)公开的主要渠道
1、“上海市财政局”网站(www.czj.sh.gov.cn)。进一步完善栏目分类设置和内容整合,对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设置“预算报告解读”、“财政工作报告”、“政府实事项目”等栏目,调整完善“地方债”栏目,发布地方债相关文件、公告等共计410条;进一步加大决策公开力度,新设“本部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专栏,向公众披露本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及社会公益专业领域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强网站政府信息服务功能,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开依据栏目,下设法律法规、国家文件、本市文件和本部门文件等子栏目,方便公众按需获取信息。2019年,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46条,其中新闻信息558条,政策信息206条,数据信息142条;网站浏览量达6.19亿次;受理各类公众办事申请47.8万件次。
2、新媒体平台。围绕本市财政中心工作,我局灵活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集体采访和“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发布重要财政信息。参与“减轻企业负担措施”、“促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等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组织媒体采访报道等系列宣传活动,年内发布新闻逾510篇。积极借助网络新媒体加强财政新闻宣传,“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重要财税政策、财政业务公告信息750余条,阅读量近40万次。
3、信息查阅服务。我局专门设置政府信息现场查阅点,为公众提供公开信息查阅服务;另外,在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也分别设置集中查阅点,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及时进行移交,以方便公众现场查阅。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4件。从申请形式看,网上申请的66件,占总数的63.46%;信函申请的35件,占总数的33.65%;当面申请的3件,占总数的2.89%。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9年,共处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6件(其中13件为上年度顺延至本年度答复),尚有1件申请将顺延至下年度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经审查后均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说明: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都仅反映2019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市局机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深度有待加大,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的问题,与社会公众的需要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2020年,将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财政公开力度,继续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结果、报告公开的范围,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和机制保障,根据新实施的《条例》和《规定》,及时修订配套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推进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工作制度的力度,以制度促公开、促规范;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发挥信息公开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的作用;四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开放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财政工作,以开放促监督、促透明,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市财政局建立政府信息实时更新机制,推进咨询互动标准化建设,“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开设“在线答疑”、“热点反馈”等多个栏目,并对智能机器人知识库内容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提高咨询留言处理效率。2019年,互动交流平台累计接收处理市民网上留言和电子邮件咨询约5100余人次。另外,为了更好地方便公众咨询各类会计政策和会计专业考试的相关事宜,“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还在后台做好公众关于报名资讯、考试成绩查询等实时答疑,快速、便捷地回应公众的需求。2019年,微信后台累计回复公众留言约87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