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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1995年第2号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票面年利率为14.5%,从3月1日开始发行,3月20日结束。
  二、无记名国库券由证券经营机构承购包销后向社会公开销售,各类投资者均可购买。
  三、无记名国库券发行结束后可以上市流通,但不记名,不挂失。
  四、无记名国库券从3月1日起开始计息,采取单利方式,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实行保值贴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95年2月22日

  和本篇法规有关联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第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第3号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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