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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5-03-11   |  文号:沪财预[2015]33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5-056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

市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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