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5-03-11 | 文号:沪财预[2015]33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5-056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
市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