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6-06-27 | 文号:沪财预〔2016〕97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6-204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6月27日